发布时间:2025-10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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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早上刚打完卡,主管就把我叫进会议室。他搓着手说公司要裁员,名单里有我。当时脑子嗡的一声,心想房贷车贷可咋整。
我深吸一口气问他能赔多少钱。主管掏出一张纸给我看:"按N+1算,三个月工资"。我立马想起刷到过的劳动法短视频,直接怼回去:"法律规定N是前12个月平均收入,你们算的平均工资把我奖金剔除了"。主管脸色当场就变了。
当晚翻出劳动合同逐字看。发现个坑:合同里写的是"基本工资",但实际月收入是基本工资+绩效。赶紧把工资条、银行流水全打印出来,用计算器噼里啪算了三遍。
突然看见个关键数字——入职日期是3年前的10月8号,而被裁那天是6月15号。立马查日历确认:差3个半月就满3年半!按劳动法这得算3.5年工龄。
第二天直接带着材料找HR:"N应该按3.5算,平均工资得包含季度奖"。HR刚开始还想赖,我把打印好的判例往桌上一拍:"要么按这个标准赔,要么咱劳动仲裁见"。结果对面当场松口,赔偿金从8万变成12万。
签字前又检查了离职证明,果然写着"个人原因离职"。马上让HR重开:"必须写双方协商解除,否则影响领失业金"。
确认书特别注意:等赔偿金到账那天,发现连公积金账户都被偷偷停缴了。直接打12333投诉,过三天就收到公司补缴的到账短信。
这波折腾明白个道理:被裁员别傻愣着签字,该是你的钱,得攥紧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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